- 1、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包括哪些内容
- 2、北京市西城区平方能办房产证吗
- 3、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管理是怎么规定的
- 4、收房时,户型设计有很大的差别,可以退房吗?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包括哪些内容 (一)

贡献者回答国家住建部为了保障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房地产的健康发展,制定了城市房地产管理,而房地产行业有现在的成就,当然也离不开该政策的管理。那么,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包括哪些内容?关于房产转让有什么规定政策?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包括总则、房地产开发用地细则、土地使用权出让细则、房地产开发细则、房地产交易细则、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细则、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其中房地产交易细则中,还包括了房地产转让、抵押、房产租赁以及房产证中介机构等相关规定。
二、关于房产转让有什么规定政策
1、被司法机关依法查封的房产、需要依法回收土地使用权的房产、共有产权人不愿不售的房产、有权属争议的房产、为依法进行登记的房产、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房产,均不得转让。
2、以土地出让的方式,获得产权的房屋,在转让的时候,产权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才可依法按照规定流程,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
3、所有已经建成的房产,在转让时,必须要能提供合法的房产证,若该土地是经过政府统一拨划的,办理转让手续时,需要先上报有关部门,并取得政府部门的同意才行。
4、无论是哪种形式的转让,双方当事人都应该签订书面的转让合同,并取得所有共有产权人签字同意,才可生效,具体合同内容必须要说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取得方式等等。
编辑总结:关于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以及房产转让的政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欢迎关注齐家网。
北京市西城区平方能办房产证吗 (二)
贡献者回答一、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的平房,只要相关手续完备,是可以申请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房产证的机构是北京市西城区房管局,其办公地址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115号。
二、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
- 第四条:房屋登记应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负责。
- 第十三条:共有房屋的登记,应由所有共有人共同申请。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相关共有人可以单独申请,但若涉及共有性质或共有人份额的变更,则必须由所有共有人共同申请。
- 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 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
4. 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 其他必要材料。
上述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三、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后90日内,应向房地产所在地的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身份证明、转让合同等相关文件,并申报成交价格。
3. 管理部门应在7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是否受理。未在7日内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4. 管理部门将核实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房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5.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需缴纳相关税费。
6. 管理部门随后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并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管理是怎么规定的 (三)
贡献者回答北京市政府对《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核心修订内容如下:
1. 第十三条修改,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转让需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法规。
2. 增加一条第十八条,强调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需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建立并完善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推广房地产转让合同的网上签约与登记备案。
3. 增加第二十一条,指出新建商品房转让应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但独栋别墅、整栋楼房和车库(位)转让可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或套(单元)计价。
4. 增加第二十二条,规定为确保物权实现,房地产转让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时,可约定向市或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预告登记。
5. 删除了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一条。
收房时,户型设计有很大的差别,可以退房吗? (四)
贡献者回答如果未经您的允许,开发商私自改变户型,并与合同中的约定有很大出入。这属于开发商违约的情况,您可以选择退房,或要求开发商给予赔偿。
因为在购房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发商是不能私自更改房屋规划的,比如房子的户型、朝向、面积等。一旦开发商更改,就直接构成违约。购房者有权提出解约,让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开发商不能私自更改楼房规划设计的法律法规如下: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第24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和设计。
《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方法》中的第43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
《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的通知》中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方案已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按原审批程序报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其变更前,应当进行听证。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维衡众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