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法院裁定杨紫黑粉败诉,具体有什么惩罚和赔偿? (一)

胜诉!法院裁定杨紫黑粉败诉,具体有什么惩罚和赔偿?

优质回答明星杨紫起诉黑粉的名誉案件在社会上受到了广泛的关注,黑粉张某在她实名注册的微博账号上多次发表与事实不符,有损杨紫名誉的言论,事后,杨紫以名誉权遭受侵害为理由,将张某告上了法院。杨紫起诉后,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了这件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黑粉张某为了撇清自己,扭曲事实真相,向法院提供了许多张公安机关的虚假证明,还编造了自己的手机、身份证已经丢失等多种理由,说微博不是自己本人在使用。可法院调查后发现,事情并非张某所说的那样,张某所说并非属实。最终,张某因为证明材料造假而被罚款十万元。

了解事件后我们可以发现,张某最大的问题不仅仅是对杨紫进行了诽谤。而是在诽谤杨紫之后好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变本加厉,继续编造谎言。如果张某可以及时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没有逃避自己的问题,进行证明材料造假。事件的处罚结果会不会比现在好一些呢?

不管是黑粉还是粉丝,我们每个人对明星艺人的看法都是有个人权利的,你可以喜欢或者不喜欢任何一个人。但是造谣、诽谤、传播一些不真实的信息,侵害了他人的名誉权,被告后还不知悔改,紧接着又伪造证据,用谎言去掩盖自己所犯的错误,错上加错。既不知法,也不守法。

现在键盘侠越来越多,网上的造谣成本也十分的低,这就造成了许多键盘侠用自己片面的眼光去评判别人,不管自己的言语是否属实,也不管会给别人造成怎样的伤害,这样的现象严重以后就会发展成网络暴力。造谣可耻,我们要知道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请大家文明上网。

老赖恶意转移资产,法院无能为力,这4招也许能帮你! (二)

优质回答面对老赖恶意转移资产,法院执行困难的情况,以下四招或许能有效帮助你追回借款:

1、执行到期债权

当你的欠债人同时也是另一个借贷关系中的债权人时,法院可以直接主张执行欠债人到期的债权。即,如果欠债人也是别人的债主,那么别人还债时,可以直接将还款用于偿还你的欠债。这种方法主要针对那些把资产借出导致自己名下没有资产,或以前有资产但现在没有的欠债人。

案例说明:张某与某工程公司因建筑设备租赁引起合同纠纷,法院判决工程公司支付张某租赁费用46万元。但执行阶段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资产。后债权人张某发现被执行人在某设备公司有到期债权却未主张,执行法官核实后出具履行到期债务通知,顺利执行该到期债权。注意事项:一旦发现欠债人有未收回的款项,债权人要随时关注,避免对方转移钱款。一旦发现欠款,要先找执行法官。

2、变更追加被执行人

在借贷关系中,当发现欠债人名下无资产可供执行时,债权人可以尝试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人。特别是可以追加公司股东,因为按公司法规定,包括一人有限公司、合伙公司、个体工商户在特定情况下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以个人资产帮公司还款的责任。

案例说明:刘某与某投资管理公司的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投资公司返还刘某投资款15万余元。但执行时发现公司无资产,刘某发现公司唯一股东胡某转移资产并变更股东,遂通过执行异议程序将胡某及新股东宫某追加为被执行人,并强制执行,最终胡某主动履行义务。注意事项:并非所有追加变更都会得到法院支持,需给出相应证据。追加欠债人配偶为执行案常失败,需行使撤销权而非简单追加。

3、提起债权人撤销权之诉

若发现欠债人为逃避执行而将资产赠与子女或与配偶离婚时净身出户,债权人应行使撤销权而非直接追加被执行人。

案例说明:张某与赵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赵某给付张某本金及利息700余万元。但赵某不仅不还款,还将名下房产赠与女儿并过户。张某提起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法院判决撤销赠与行为,房产回到赵某名下用于执行。注意事项:遇到老赖将资产赠与亲人、离婚赠与等情况时,应行使撤销权,以诉讼方式要回资产,再由法院执行。

4、追究刑事责任

借贷纠纷虽属民事诉讼,但若欠债人拒不履行判决,可提起刑事诉讼,以拘留或坐牢等方式惩罚对方。刑事诉讼具有强大压迫力,欠债人为避免坐牢可能主动履约。

案例说明:李某与刘某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法院判决刘某赔偿医疗费33万元。但刘某不仅未履约,还出售名下商品房并拒绝履行义务。法院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并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刘某犯拒执罪。最终刘某因已执行判决并获得李某谅解,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注意事项:法院移交案件时可能因证据不足不予立案,债权人可自行提起刑事自诉。需有扎实证据,需债权人主动寻找而非依赖法院。

在面对老赖恶意转移资产时,债权人应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做好长期战斗的准备,积极寻找证据并主动与法院沟通配合。

某县法院在对张某强奸案进行庭前审 查中,应当将案件退回检察机关的情形有哪些? (三)

优质回答【答案】:A,B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81条第l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 案件审查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属于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并告知被 害人有权提起自诉;(2)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3)不符合前条第 2项至第B项规定之一,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通知 人民检察院在3日内补送;(4)依照《刑事诉讼法》 第195条第3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后,人民检察院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依法受理; (5)依照本解释第242条规定裁定准许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退回人民检 察院;(6)符合《刑事诉讼法》第l5条第2项至第6项规定情形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退回人民检察院;(7)被告人真实身份不明,但符合刑事诉讼法 第158条第2款规定的,应当依法受理。 本题A选项中张某在强奸的过程中杀害了被害 人,根据《刑法》规定属于强奸罪的加重处罚情节,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应该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 辖案件的范围,而题干中说是某县法院的庭前审查, 属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范畴,故A项当选。B选项属于“被告人不在案”的情形,当选。而C、D两项属于《刑事诉讼法解释》第l81条第3项情形,只需通知检察院3日内补送即可。因此,本题答案为AB。

张某因合同纠纷将罗某诉至法院,本案中,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形是( )。 (四)

优质回答【答案】:A、C

AC项正确,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罗某作为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或者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B项错误,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D项错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张某作为原告已经死亡,也没有继承人,法院应裁定终结诉讼,而非缺席判决。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张某案已移交法院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维衡众网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