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及现状思考 (一)

浅析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及现状思考

贡献者回答目前,未成年人犯罪出现了一些新情况,这一变化对未成年犯罪预防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

一是未成年在青春期,生理上急速成长,其心理发展却呈现出明显的缺陷和不足,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其面临外表成熟而内心稚嫩的尴尬,认知能力欠缺,逆反心理严重,极易产生犯罪意向,做出越轨举动;二是家庭结构缺失,单亲家庭、再婚家庭、留守儿童屡见不鲜。这样环境下孩子,行为上缺乏约束,在收到某些诱惑时,难以抗拒,容易引发犯罪;三是教育方法失当,在子女达不到既定期望或者发现孩子犯错误时,以简单的打骂代替思想和言语交流,造成双方的对立梳理;家长极度呵护和放纵,易使孩子养成好吃懒做、贪图享受的习惯,在物质要求不被满足时不择手段,或者在受挫后自暴自弃。四是不良咨询的传播,暴力咨讯、黄色资讯中充满了冲击性,可以给未成年人带来感官上的巨大刺激,容易形成暴力人格,表现出极强的攻击性,犯罪就有了可能。

犯罪手段的特点

未成年犯罪的暴力性越来越明显,近年来,故意伤害、抢劫、盗窃、强奸罪等暴力型犯罪明显增多,且大多数未成年人都是初犯、偶犯,而年龄最小的刚满14岁。未成年人犯罪普遍是被动的,但已经成为不容小觑的一个社会问题。

未成年人的预防

首先要改善家长自身,可以通过家长学校、亲自互动等多种互动方式,传播科学有效的教育方法,同时加深家长对子女的了解,选择正确的沟通方式。文化和传播对引导未成年人起到重要作用。因此,教育等部门在预防未成年犯罪方面担负着重大责任,为未成年人建立良好的社会环境,保障未成年的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哪些 (二)

贡献者回答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心智尚未成熟:

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尚小,其心智发展尚未完善,行事往往过于冲动,不考虑行为的后果,从而容易触犯刑法。

社会风气的影响:

当今社会,信息爆炸,各种良莠不齐的信息充斥着未成年人的生活。不良的社会风气,如暴力、色情等内容的传播,可能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和行为产生负面影响,诱导其走向犯罪道路。

生活环境与家庭氛围:

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包括学校、社区等,如果缺乏积极向上的氛围,或者存在欺凌、暴力等不良现象,都可能对未成年人的心理造成创伤,增加其犯罪的风险。家庭氛围也是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家庭关系不和睦、父母教育方式不当、缺乏关爱和陪伴等,都可能导致未成年人产生心理问题,进而引发犯罪行为。

法律意识的淡薄:

部分未成年人对法律缺乏足够的了解和敬畏,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触犯法律,或者对法律的后果认识不足,从而在无知或冲动下实施犯罪行为。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未成年人自身心智不成熟的因素,也有社会环境、家庭氛围以及法律意识淡薄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社会各界应当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积极向上的成长环境,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从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规定 (三)

贡献者回答法律主观:随着社会的发展,信息传播的方式以及,让很多孩子过早接触到社会负面信息,又因为缺乏主观判断意识,很多可能就造成错误引导,从而引发犯罪。一、未成年人犯罪处罚的法律规定

1、《刑法》第17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一)自身原因:青少年自身法制素养的高低是决定其是否违法犯罪的关键。一些青少年自身抵御能力差,法制观念淡薄,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刺激,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

(二)家庭原因:父母是孩子的家庭教师。而许多父母文化程度不高,经常打骂孩子,缺乏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子女染上恶习,父母没有及时纠正;父母离异导致孩子得不到有效的监管等都是重要的原因。

(三)学校原因:学校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一些青少年流向社会、走向犯罪的重要因素。现在学校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教育手段方式欠佳(如对学生区别对待)。许多学校成绩的好坏决定受老师重视的程度,导致许多学习上的差生产生破罐破摔,厌学、辍学等不良情绪,而这种不良情绪的堆积往往成为反社会人格形成的一大诱因。2、法制教育的缺乏或者流于形式。学校缺乏对青少年的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很多青少年学生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缺乏普通的法律常识。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特征

1、犯罪类型相对集中,但亦有多样化趋势。未成年人犯罪的犯罪类型相对集中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罪名大多为盗窃、抢劫、抢夺、故意伤害、强奸、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此外,未成人年人犯罪案件类型有了新的动向,出现了吸毒、贩毒、强迫卖淫、传播淫秽物品、诈骗、绑架罪等犯罪类型。

2、共同作案占比高,团伙犯罪日趋明显。未成年人盲目随从,易拉帮结派,在作案时存有恐惧心理,往往依仗人多势众相互壮胆,尤其是抢劫案中,大多是二人共同作案,其作案地点一般选择在学校附近或自由市场等繁华地段,所采取的作案手段通常是言语威胁或拳打脚踢等行为,多数是由流氓行为或不良恶习而发展演变为犯罪行为或持械抢劫作案。

3、犯罪主体年龄越来越小,呈低龄化趋势。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质条件的改善,信息媒介传播作用的发挥,未成年犯罪的年龄已经由上世纪80年代16.7岁下降到14.5岁,甚至更早,但是,由于处于该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大多年幼无知,做事容易冲动且手段残忍,无所顾忌,往往造成极其恶劣的后果。此外,未成年人文化程度偏低,普法教育范围过窄,也造成了未成年人不知法、不懂法,从而没有守法的意识,并在年龄上呈现低龄化的特点。

4、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均文化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未成年犯罪人年龄层次相对集中,大多为16至18周岁,初中及以下为主要群体,农民比例最高,无业人员或学生犯罪亦比较突出,尤其近两年来学生犯罪数量有所增加。绝大多数为男性。他们中许多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过早离开校园,缺乏必要的道德和法律教育,法律敏兄知识十分贫乏。

希望上文的未成年人犯罪处罚的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以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特征的内容会有所帮助。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关于确定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年龄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把被告人犯罪时的年龄作为重要事实予以查清。法律文书中要写明未成年被告人出生年、月、日。对于未成年被告人犯罪时的年龄没有查清,而又关系到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处何种刑罚的公诉案件,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二、关于刑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适用

根据刑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杀人、重伤、抢劫、放火、惯窃罪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具体确定已满14岁不满16岁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应根据案件情况慎重考虑。

(一)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被胁迫、诱骗参与犯罪,被教唆犯罪,或者属于犯罪预备、中止、未遂,情节一般的,可以免除处罚或者不认为是犯罪。

(二)以下情形,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1、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使用语言威胁或者使用轻微暴力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的;

2、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盗窃财物,数额刚达到或者略过“数额巨大”标准,而其他情节轻微,又系初犯或者偶犯的;盗窃近亲属的财物,其亲属不要求对被告人定罪处罚的;

3、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未成年人在年满14岁以前和已满14岁不满16岁期间都实施了刑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犯罪行为,应当对其已满14岁不满16岁期间实施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应将年满14岁以前实施的行为作为犯罪一并追究。未成年人在年满16岁前后都实施了刑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犯罪行为,应当对其年满16岁以后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应把年满16岁以前实施的行为作为犯罪一并追究。

三、关于对未成年罪犯刑罚的适用

对未成年罪犯适用刑罚应当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一)剥夺政治权利刑的适用

对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的未成年罪犯,除依法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的以外,一般不附加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刑。对于未成年罪犯,不应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刑。

(二)从轻、减轻处罚的适用

对未成年罪犯依法从轻处罚,应当在法定刑范围内判处相对较轻的刑种或者相对较短的刑期;依法减轻处罚,应当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在具体量刑时,不但要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和危害社会的程度,还要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犯罪的动机、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或者惯犯,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等情节,以及犯罪后有无悔罪、个人一贯表现等情况,决定对其适用从轻还是减轻处罚和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幅度,使判处的刑罚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改过自新和健康成长。

(三)缓刑的适用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罪犯,犯罪后有悔罪表现,家庭有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能够落实,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适用缓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宜适用缓刑:惯犯、有前科或者被劳动教养二次的;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犯罪后拒不认罪的。

(四)免予刑事处分的适用

未成年罪犯中的初犯、偶犯,如果罪行较轻,悔罪表现好,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适用刑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免予刑事处分:预备犯、中止犯、防卫过当、避险过当、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以及犯罪后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对免予刑事处分的,可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建议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五)对未成年罪犯的减刑、假释

1、未成年罪犯认罪服判,遵守教育改造规范,积极学习文化和生产技能,可以视为“确有悔改表现”。未成年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予以减刑;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未成年罪犯,认罪悔罪,并有真诚悔罪的实际行动,也可予以减刑,同时相应地缩减缓刑考验期。

2、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未成年罪犯,二年期满,符合减刑条件的,应即减为十五年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未成年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年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未成年

试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家庭原因 (四)

贡献者回答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家庭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家庭教育的缺失或不当 父母离异导致的责任推卸:在父母离异的情况下,双方可能因情感纠葛而忽略或推卸对孩子的教育责任,导致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缺乏必要的引导和关爱。 物质满足忽视心理教育:一些完整家庭虽然物质条件优越,但父母过于注重物质满足,忽视了孩子的心理需求和情感教育,使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形成扭曲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 留守儿童的溺爱问题:留守儿童由于长期与祖父母等老人生活在一起,可能受到过度溺爱,缺乏独立性和责任感的培养,容易形成任性、自私的性格,从而增加违法犯罪的风险。

2. 家庭环境对学业的影响 家庭经济条件限制:部分家庭经济条件较差,无法为孩子提供稳定的学习环境和必要的学习资源,导致孩子学习成绩不佳,甚至失学。失学的未成年人由于缺乏正规教育,更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 家庭教育意识薄弱:一些家长对子女的教育重视程度不够,缺乏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方法,导致孩子在学习上缺乏动力和兴趣,进而产生厌学情绪,最终可能导致辍学。

综上所述,家庭教育的缺失或不当、家庭环境对学业的影响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家庭原因。为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家庭应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引导,注重情感教育和心理需求满足,同时创造有利于孩子学习和成长的环境。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原因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维衡众网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