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免征契税的六种情况是什么?
- 2、契税免征范围有哪些?谁了解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相关解答:
免征契税的六种情况是什么? (一)

最佳答案免征契税的六种情况如下: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特定机构承受特定用途的土地、房屋免征契税:
具体情形: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若这些土地、房屋被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等特定用途,则免征契税。
城镇职工首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具体情形:城镇职工按照相关规定,首次购买公有住房时,免征契税。
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免征契税:
具体情形:若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住房灭失,个人在重新购买住房时,可以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与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具体情形:根据《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父母等)在继承土地与房屋权属时,不征收契税。
夫妻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具体情形:夫妻共有房屋属共有财产,在夫妻离婚后,对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居民,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
具体情形:因城市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原因导致居民住房被拆迁,居民在重新购置住房时,其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
六种情况均为免征契税的法定情形,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或单位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可以享受契税免征的优惠政策。
契税免征范围有哪些?谁了解 (二)
最佳答案契税免征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特定机构承受土地、房屋用于特定用途免征契税: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城镇职工首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购买住房的契税减免:
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特定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特定房源免征契税:
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
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契税减半征收:
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但需注意,这并非完全免征,而是减半。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税优惠(根据财税〔2016〕23号通知):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但需注意,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这一契税优惠政策。
重要提示:经批准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人如果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再属于上述减征、免征契税范围的,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的税款。契税政策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前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专业人士以获取最新政策信息。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免征契税。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维衡众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