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小产假扣工资吗? (一)

女员工小产假扣工资吗?

贡献者回答小产假不扣除工资。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女员工小产假扣工资吗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相关规定)。

劳动部还下发了一份《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更为详细的解释:

1、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2、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跟产假一样,员工流产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员工流产假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属于带薪假,标准按照上面发放。超过了法定时限,则按病假处理,支付病假工资。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二、女职工在产假的待遇

《劳动法》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规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在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可以依法享受各类的假期,其中就包括了病假、生育假等,如果在劳动关系期间,员工出现了怀孕或者哺乳等情况,也是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假期,用人单位也是需要按照规定及时并足额的支付工资,如果出现了争议可以通过仲裁解决。

劳动法中大龄青年婚假,产假如何规定 (二)

贡献者回答劳动法中关于大龄青年婚假和产假的规定如下:

一、婚假 无统一规定:目前我国没有国家层面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的婚假天数规定。 各省规定不一: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婚假天数规定各不相同,一般在3至7天不等。 晚婚增加婚假:对于晚婚的大龄青年,可按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增加婚假天数。

二、产假 基础产假98天: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或多胞胎:难产的情况下,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产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晚育增加产假:对于晚育的女职工,可按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增加产假天数。

劳动法对流产产假的规定 (三)

贡献者回答法律主观:

关于产假的规定有,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最长可享受158天。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法律客观: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劳动法规定流产给几天假 (四)

贡献者回答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中,流产产假为15天或42天,具体天数依据怀孕月份而定。以下是详细解答:

一、流产产假天数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女职工在怀孕未满4个月时流产,可以享受15天的产假。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女职工在流产后的身体恢复和健康。

怀孕满4个月流产:若女职工在怀孕满4个月时流产,则有权享受42天的产假。更长的产假时间有助于女职工在流产后得到更充分的休息和调养。

二、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该规定明确指出,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这是关于流产产假天数的具体法律依据。

《劳动法》未明确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劳动法》本身并未对流产产假天数做出具体规定。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参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总结

流产产假是保障女职工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流产产假天数依据怀孕月份而定,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女职工在流产后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劳动法小产假如何规定 (五)

贡献者回答关于流产的假期,国家规定了是属于产假,不是属于病假,虽然在人们的主观认识里面认为和产假不搭边,但是我国法律规定了人流手术就是属于产假,并且怀孕没有满四个月的,只有十五天的产假时间。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在小产假方面的规定如下:

产假天数:女职工在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情况下,享受15天的产假;而在怀孕满4个月后流产的情况下,享受42天的产假。

产前休假:女职工在产假开始前的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情况下的产假增加:如果女职工属于难产的情况,则产假可以增加15天。

生育多胞胎时的产假增加:对于生育多胞胎的女职工,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可以增加15天。

产假期间的待遇: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于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而对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同时,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医疗费用,也按照生育保险的规定处理

公司产假工资发放标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机关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按照2018年的新规定,除了产假有了适当的调整之外,产假的工资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各用人单位也应当遵照当地的规定去执行。孕妇在怀孕7个月则可向单位申请休假,产前的假期工资按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的80%发放,产期的职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资待遇。

而产假工资则需要看以往实发工资以及生育津贴的比例,若实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则生育津贴发放下来后将与实发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归企业;若员工每月实发工资高于发放的生育津贴,则产假工资按实发工资发给员工即可。

哺乳假期的工资如果假期在六个半月内,则工资按照实发工资的80%发放,如果超过六个半月的假期,则延长的那部分时间的工资按实发工资的70%发放。

而如果夫妻双方是属于晚婚晚育的,则男方满25周岁,女方满23周岁成婚的,在原定的三天法定婚假上还可以增加一周的婚假,在此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等都应当照常发放。而晚育则指女方24周岁后生产的第一胎,2018年规定晚育的女性可在90天的假期上增加15天的假期。在此期间,工资也是按照产期工资标准发放以往职工每月的实发工资。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劳动法小产假如何规定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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