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律师收费标准及收费标准 (一)

遗产继承律师收费标准及收费标准

优质回答遗产继承律师收费标准及方式如下:

一、按件收费 一般无财产争议性质的遗产继承案件,如仅涉及继承权确认等,律师费通常在5000元至20000元之间,具体根据案情复杂程度而定。

二、计时收费 律师提供前期咨询服务时,一般按小时计费,收费标准在200元至500元之间,具体根据咨询案件的类型和复杂程度有所不同。

三、按标的额收费 案件存在财产争议的,律师费以诉讼标的为基础,按比例收取,具体如下: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分,收费比例为8%至10%,且最低一般不低于5000元; 争议标的在10万元至100万元以下部分,收费比例为6%至7%; 争议标的在100万元至500万元以下部分,收费比例为5%; 争议标的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以下部分,收费比例为3%; 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以下部分,收费比例为1%; 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0.5%。

四、风险代理 风险代理收费方式较为特殊,前期仅收取成本费用,判决后或执行后按标的额一定比例收取费用,比例一般不超过30%。

五、其他费用 如涉及遗产继承公证,公证费用根据受益份额或受益额的不同,按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额收取,具体标准由省级管理部门制定,如上海地区房产继承公证费为每平方米80元,不涉及房产的财产继承公证费则根据受益额分段计费。

六、代写协议书费用 找律师代写遗产继承协议书或房产继承遗嘱协议书的收费价格不定,具体参考价格为600元至3000元不等,具体收费受案件复杂程度、案件标的额、律师资质、受委托人承受能力及地区差异等因素影响。

请注意,收费标准及方式仅供参考,具体费用需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律师协商确定。建议在选择律师时,充分了解其资质、经验和收费方式,以确保获得优质的服务。

父母去世后房产怎么继承?房产继承过户有什么流程? (二)

优质回答房产继承纠纷一直是一个争议不断的话题,在父母去世后,就会出现房产继承纠纷这样的事情。其实对于房产继承纠纷在生活中也是一个很常见的问题。那么,房产继承过户有什么流程?

法妞网友咨询:

父母去世后房产怎么继承,有什么流程?

祁铈程律师解答:

房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在父母去世之后,对于他们生前合法所有的财产,此时会变为遗产,然后尤其合法继承人来进行继承。在一般情况下,如果父母生前没有订立遗嘱,也不存在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的话,则往往会按照法定方式来对父母的遗产进行继承。

此时第一顺序继承分为父母的父母、子女以及合法的配偶。结合法律中的规定,就应当由这些人来实际继承父母的遗产,其中就包括了父母的房产。不过此时继承人自己放弃了继承权或者丧失继承权的话,则就不再继承。另外,在实际继承的时候,统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均等的享有继承权。

祁铈程律师补充:

要继承公证需要携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首先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去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再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的证明;

3、携带继承人的自我身份证明;

4、其他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的证明文件。

假如法定继承人不只有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得一人的话,需要其他的人的书面同意,表示已经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祁铈程律师结语:实践中办理房产的继承,也是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看被继承人是否有合法的遗嘱、遗赠或遗赠抚养协议,如果没有的话则就只有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遗产。

房屋遗产继承过户费用怎么算? (三)

优质回答在日常生活中,继承遗产如房产,需要过户登记在自己名下,才完全属于自己,那么遗产继承房产过户费用怎么算

网友咨询:

房屋遗产继承过户费用怎么算

江苏创策律师事务所刘春峰律师解答: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100万元以下(含100) 累进计费率是0.5% 101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0.25% 1001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0.15% 2001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0.08% 5001万元至8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0.04% 8001万元至10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 0.02% 10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0.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江苏创策律师事务所刘春峰律师解析:

房产继承的条件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刘春峰律师简介

江苏创策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房产继承律师咨询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维衡众网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