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因虚假广告购买向谁索赔

消费者因虚假广告购买向谁索赔

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往往会受到各种广告的影响。然而,有时广告内容可能并不真实,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导致消费者在购买后发现商品或服务与广告描述不符。那么,当消费者因虚假广告而购买商品或服务受损时,应该向谁索赔呢?以下将对此问题进行详细探讨。

消费者因虚假广告购买向谁索赔

一、向销售者或销售平台索赔

当消费者因虚假广告购买了问题商品或服务后,首先可以尝试与销售者或销售平台进行协商。在此过程中,消费者需要保存好购买凭证和广告虚假的相关证据,如发票、广告截图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索赔过程中至关重要。消费者可以明确指出广告中的虚假内容,并提出自己的赔偿要求。如果销售者或销售平台认可消费者的说法,并愿意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双方可以签订赔偿协议,问题得以解决。

二、向消费者协会或行政机关投诉

如果与销售者或销售平台的协商无果,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其他行政机关投诉。消费者协会通常会介入调解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同时,行政机关也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虚假广告进行调查处理。在此过程中,消费者需要提供详细的投诉材料和证据,以便相关机构能够迅速了解情况并作出处理。

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时,消费者还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消费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销售者或广告发布者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并因此给自己造成了经济损失。法院将依法审理案件,并作出公正的判决。如果消费者胜诉,销售者或广告发布者将需要承担相应的

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怎么处罚 (一)

最佳答案如果有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的话,那么应该赔偿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服务的一倍费用。虚假广告属于虚假宣传,指的是商家在对自身产品的广告中带有虚假的成分,并且误导了消费者进行购买或者是对服务进行消费。 一、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怎么处罚

按照《消费者权益法》中“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河北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经营者有欺骗性销售诱导、发布虚假广告的欺诈行为的,应当按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或者服务费用的一倍”

二、消费者维权途径有哪些

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有以下五种途径解决纠纷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中第四项基本不用。

消费者权益的维护: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以下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权和监督举报权。

牢记维权时限:

国家对部分商品维修更换退货时间做了如下规定: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时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4)“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正常使用30日。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消费者纠纷解决途径:1、协商:双方首先通过协商,达成和解;2、调解:包括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法院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等等。

消费者维权途径有同商家进行协议,如果同商家协议不成的话,那么可以拨打消费者维权电话,或者到消费者协会,让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调解。如果商家还是拒绝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话,那么可以工商局举报商家。

商家虚假宣传应当怎样赔偿? (二)

最佳答案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网友咨询:

商家虚假宣传应当怎样赔偿?

广东鹏鼎律师事务所鄢潇雅律师解答:

一、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广东鹏鼎律师事务所鄢潇雅律师解析:

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一、协商和解。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这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来说都是理想的途径。

二、投诉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

三、行政申诉。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请求有关行政部门解决争议,它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消费者决定申诉时,一般用书面形式,并载明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如与经营者达成和解,可撤回申诉,请求有关行政部门作出调解书。

四、提请仲裁。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调解并作出判断或裁决。仲裁具有当事人程序简便、一裁终局、专家仲裁、费用较低、保守机密、相互感情影响小等特征。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的当事人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由仲裁庭根据各方责任大小确定各自应承担的仲裁费用。

五、提起诉讼。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鄢潇雅律师简介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消费欺诈,虚假宣传赔偿标准是什么? (三)

最佳答案在消费过程中遇到虚假宣传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按照商品的实际价格,赔偿其损失;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工商局举报该经营者的虚假行为,也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对经营者予以处罚。 一、消费欺诈,虚假宣传赔偿标准是什么

对虚假宣传的赔偿是:消费者可要求经营者赔偿其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并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对经营者予以惩处。如果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有过错的,要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二、消费欺诈行为有哪些

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7)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9)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12)以虚假“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13)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综上所述,销售掺假或以次充好的产品,骗取消费者的预付款,以虚假的产品说明,产品标准进行售卖,采用不正当手段销售分量不足的产品,利用广播、电视等新媒体对产品进行虚假宣传。这些都是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无论你的行为是对是错,你都需要一个准则,一个你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善你的行为举止。了解完消费者因虚假广告购买向谁索赔,维衡众网相信你明白很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