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律适用的主要原则是什么,有哪些规定? (一)

合同法律适用的主要原则是什么,有哪些规定?

合同作为大家的权益保障的一种方式,在社会中被广泛使用。但是合同当中也会有许多的陷阱,所以在与他人签订合同时要格外小心。那么合同法律适用的主要原则是什么,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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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律适用的主要原则是什么,有哪些规定?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戎本亮律师解答:

合同法律适用的主要原则:

《合同法》第三条,平等原则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合同自由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公平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遵纪守法原则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戎本亮律师解析:

合同法在为经济交易关系提供准则,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方面具有重大意义,一部好的合同法能够促进一国经济的发展。

①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即需要两个或两个的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就是将能够发生民事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现于外部的行为)。

②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须达成协议,即意思表示要一致。

③合同系以发生、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

④合同是当事人在符合法律规范要求条件下而达成的协议,故应为合法行为。

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发生了权利、义务关系;或者使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担违约责任。

戎本亮律师,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共党员,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青年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

合同到期不续签赔偿规定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作为企业人事组织管理中涉及的一类最为重要的合同,它明确了劳资关系,协调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那么合同到期不续签赔偿规定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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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不续签赔偿规定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王岩律师解答: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的,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王岩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从期限形式可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日常最为常见和使用最为广泛的,该类合同约定了一个确定的期限,常见的如一年、二年、三年等,期限的长短与试用期紧密相关,也与企业的人事考量密不可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则在实践中较少用到。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1、不要写报告什么的,合同期满就可以随时走人,但是要记得跟公司办理交接

2、补助的事情,在公司有准备跟你重新签订新合同且待遇不低于原合同的情况下,你不和公司签订新合同,你是不能得到补助的;除此之外,你均可以得到补助

3、你离开公司是最好跟公司打招呼一下,这是礼节的问题,毕竟以后还有可以会有交往什么的

王岩律师,毕业于北方民族大学,有近十年的法律研究及其实践经验。办案认真细致,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最专业的理论水平和最细致负责的实践态度服务于当事人。

合同造假怎么鉴别? (三)

民商事诉讼中会遇到伪造证据的情况,居多的是造假合同。合同造假通常包括公章造假、篡改合同和盗用公章三种,造假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在审查合同的时候需要尤其注意公章和条款这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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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造假怎么鉴别?

安徽弘大(合肥)律师事务所汪丽律师解答:

合同造假的鉴别方式:首先应当找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机构判定合同是不是真的,可以从合同主体、盖章、履约能力等方面判断。

合同造假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形:

1、公章造假,即在合同中加盖假冒的公章;

2、篡改合同,指拟制的合同条款与原先协商好的合同条款不同或私自改动已签订的合同;

3、盗用公章,即未经同意或授权,私自动用公司公章签订合同。

安徽弘大(合肥)律师事务所汪丽律师解析:

受害人遇到合同诈骗的,应当及时报警处理。根据《公安部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我国刑法第224条,关于合同诈骗罪,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 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 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汪丽律师简介

团队服务,专业服务,极致服务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合肥律师收费是怎么样的? (四)

一、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合肥律师 (1) 一审 阶段争议标的(计算基数) 计算比例1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于¥5000元2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 6%3 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 5%4 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 3%5 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 1%6 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部分 0.5% (2) 二审 阶段 未 代理 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 再审( 申诉 )阶段 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4) 仲裁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5倍计算收取。 (5) 执行案件: 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曾代理 诉讼 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标准减半收取。 刑事案件编辑 (1) 一审阶段: 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6000-18000元人民币; 审查起诉阶段: 6000-30000元人民币; 审判阶段:8000-50000元人民币; 代理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6000-60000之间协商收费(案件复杂程度、民事诉讼标的等)。 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办理案件需要异地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长途电话费等由委托方承担,该等费用可以实报实销,也可以协商一固定数额包干使用。 (2) 二审阶段 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 再审(申诉)阶段 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律师 收费是有一个法律的规定的,不可以随意的收费,律师还有分 法律援助律师 ,当事人可以依法不用支付律师费的一种情形,还有就是收费律师,在民事案件中,按照标的收费,在刑事案件中,就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还有花费的时间等进行收费。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合肥合同律师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维衡众网的其他内容。